一、
房屋建筑承包范围是什么?
1、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2、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售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
房屋建筑承包方式有哪些?
1、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房屋建筑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通常有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3、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房屋建筑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房屋建筑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房屋建筑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只是在共同房屋建筑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以及风险的分担等。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应该通过投保的方式,公平竞争工程的承包权。房屋建筑承包范围根据企业资质划分,像一级资质企业,可以承包的范围很广,基本涵盖所有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作为建筑企业,应该加强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扩大承包范围,这样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